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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觉得中国应该从限制堕胎方面入手,而不应有禁止知道性别的做法。
理论上可以知道性别最早也要在17周后,政府既然可以规定生育超过一个孩子的家庭罚款,也可以再规定知道性别后因为不满意性别堕胎的罚款,至于是意外流产还是故意流产可以再规定具体的条文,给出相应的医学鉴定等。

国家现在的政策是禁止知道,不过实际上在生之前知道性别的家庭也是不少的,大家有大家的路子,有钱的参加vip知道;有关系的托人得知;搞个旅游签证,日本香港台湾美国欧洲……随便哪个地方去医院检查一下就可以知道bb性别。几十年前的政策还拿来对付我们,名存实亡的政策早该改改了。

2008年07月29日 02:21, connie111 作第 1 次编辑
握手献花

其实说句平常话,如果家庭经济条件还可以的话,还是希望生个儿子,因为毕竟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和习俗上,儿子是传宗接代的。女儿就算是找个女婿入赘,生了宝宝,户口本上登记的关系依旧是外甥或外甥女。不知道大家是否赞同我的观点?但我并不是说女宝宝不好哦。只要是自己生的,真的都好。
2008年07月29日 11:43, 太和殿 作第 1 次编辑

但国家政策指向和力度应该放在恶意堕胎上,而不应一竿子打死管控在BC看性别上。

强烈建议国家取消这种制度!

父母应该有知情权,这是我们人权的一部分!思考

现在的人思想大多开放了,为了生男孩而堕胎的事情应该很少有了吧,国家为什么不取消这种规定呢?


是的是的。。。。而且到了孕晚期也不说的。真是的。

我们只是想准备东东方便点。

可是他们却死也不说。。。。。。。发怒好象我们要做啥似得


还是中国的劣根性问题,政策是定了,但通通路子,塞塞小红包,但照样有人可以事先知道。那你还定来干嘛,早就已经失去定这种政策的初衷和意义了。唬唬老百姓的。

在日本打掉六个月以后的胎儿算犯法,要是国内做到这一点的话,估计实施起来不会太难


在日本打掉六个月以后的胎儿算犯法,要是国内做到这一点的话,估计实施起来不会太难
也不看看坐在办公室里面吹空调喝茶看报纸打毛衣上网聊天游戏的机关领导们都是些什么货色,有那水平想到国外的做法嘛?

说句心里话,既然政府也知道大部分中国人是要生儿子的,又要实行计划生育,那就不要禁止让父母知道胎儿性别嘛,因为这种做法势必会对计划生育政策执行带来障碍

如果是重男轻女家庭的,生了女儿一定会想方设法再生儿子,像我认识一家人家,外地的(管得松),连生了4个女儿,到第五个才是儿子,多生了多少小孩子。

而且,如果生下来的女儿,得不到重视,甚至饱受虐待,与其这样子,就不要让她生下来嘛!

所以说中国政府,既要当婊子还要立贞节牌坊


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的事情多了去了,刚说失业率4%,谁TM信啊

就是!极不公平,国外医院的医生耐性好好,做B超的时候,一点一点跟你解释,告诉你宝宝现在在做什么,等等。。。国内的医生的眼睛个个长在了后脑勺,冷漠得不得了,也不指望他们突然对我们热情,只要不要诊断错误就好了。而且医生是什么风险也不会为你担的。

    像上面一位姐妹说得如果不想要男(女)孩子而硬是生下来的话,可能对小孩只有不好~~~但这只是可能,谁都不知道,也许生下来后就变得喜欢了,也许虽然童年的生活并不快乐,但他(她)还是会乐观的成长,拥有幸福的人生。

    但愿天下的父母都能对自己的下一代负起责任。无论男孩女孩都能当做手心里的宝贝呵护Ta长大。我相信对所有的准妈妈而言肚子里的孩子都是珍贵的,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得已才会去LC吧,对一定要生男这种情况只能说是愚昧和遗憾了。

    我是喜欢女娃娃,呵呵,不过老公喜欢男娃娃。能生一男一女最好不过咯,现在我们可以生两胎,多了很多选择哦~~~政策也是会慢慢变得人性化的!

如果这条限制取消的话,那些医生从哪里去拿红包,赚外块啊?

真正的作用没起到,倒是给医院、医生开辟了一条生财之道。

中国的法律、政策就是这样的咯,着眼于保护小部分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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