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参加镇保的人员,属于计划内生育的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后,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生育保险待遇法。商
法商生育医疗补助费标准按照《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执行法。商
法商生育医疗费领取的标准是:
法商1﹑妊娠七个月(含七个月)以上或不足七个月早产,可领取生育医疗费补助2500元;
法商2﹑妊娠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可领取生育补助费400元;
法商3﹑妊娠三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可领取生育补助费200元法。商
法商生育津贴的标准是:
法商1﹑从业妇女: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其中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不满一年的,为本市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
法商2﹑从业妇女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不足其应享有的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可按国家和本市有关的规定申请补发;
法商3﹑失业妇女:为本人或者本市同类人员当月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或者失业补助金标准法。商
法商领取生育津贴的期限是:
法商1﹑妊娠七个月(含七个月)以上生产的,可领取三个月的生育津贴;
法商2﹑妊娠不满七个月早产的,按三个月生育津贴领取;
法商3﹑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的,按一个月领取生育津贴;
法商4﹑妊娠三个月以下流产或者子宫外孕的,可领取一个月生育津贴;
法商5﹑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
法商6﹑符合计划生育晚婚晚育的,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
法商7﹑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法。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