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在网页上看到,晚婚晚育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可申请加30天产假,不知道上海是不是这样规定的~~
我肯定是没有达到晚婚晚育的, 但是老公已经过了三十了,早就达到晚婚晚育了,不知道到时候我请产假的时候可不可以多申请三十天呢~~~
刚才在网页上看到,晚婚晚育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可申请加30天产假,不知道上海是不是这样规定的~~
我肯定是没有达到晚婚晚育的, 但是老公已经过了三十了,早就达到晚婚晚育了,不知道到时候我请产假的时候可不可以多申请三十天呢~~~
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晚育护理假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使用。晚育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晚育护理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晚婚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第二条)
晚育跟老公没有关系,是跟孕妈妈有关系滴。
唉,刚才我是在新浪上面看到的,还把我高兴半天,看来我还真是只能休三个月~~~~呜呜~~~
早知道就不这么生孩子了~~
嘿嘿~~~是呀~~我好小呢~~
刚才 又看了个妈妈的生产日记,发现生孩子真的好疼,我好害怕呀~~~
上面不是说女的达到就可以了嘛,男的有3天的产假,可以老婆生好小孩陪老婆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