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八月的最后一周来的这个公司,当时不知道自己怀孕了。也因为自己压根没想过怀孕的事,纯粹意外中奖,所以直到10月2日才确认自己怀孕了。按照医生的说法是从最后一次YJ的第一天算起怀孕期,那就是8月17日。
虽然劳动法规定妇女在孕期内,企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合同到期也得顺延,但我现在的情况是公司是在不知我怀孕的情况下录用我的,劳动法似乎也没有说明如果女职工在试用期怀孕是否受此保护,并且按照医院的算法,我算是在进该公司前怀孕的。那么如果公司知道我怀孕了,是否可以在试用期内用其他的借口辞退我?
另外还请MM帮我算一下,我算出来我今天应该是怀孕7周4天,可是我的进度条显示是7周3天,对不对?8月17日受孕的话,预产期是5月24日对吗?
2007年10月09日 17:45, 丿木十 作第 1 次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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